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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0 点击数: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的申报通知已正式下发,具体如下: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申报工作,现结合吉林省实际,就有关事项予以通知。

一、做好申报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

各省属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的申报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论证充分、前期研究基础多、应用价值广、具有我省特色的研究课题推荐上报,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一般项目、青年课题、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和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做好申报课题的资格审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及团队成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审核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审核课题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青年课题的年龄要求;在研国家项目/课题要求,包括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人同年申报数量要求,即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二是审核团队成员的资格条件,包括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三是审核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报书》活页是否隐去申报人及单位等相关信息等。以上方面若出现问题,将对其所 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市(州)教科办予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实施限制申报。

三、申报要求

全规办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系统实施三级管理模式,各市(州)教科办不设管理权限,中小学校建议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册申报。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先进行单位注册,单位注册得到省规划办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在线申报材料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课题申请人需在2023年5月2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和《投标书》)交至学校高教所。

(二)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提交后,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省教科办。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需同时将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盖章后于6月12日之前报送至省教科办。《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由省教科办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其他申报要求一律以全规办文件为准。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教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制作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详见附件),亦可在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中查看。

联系人:吴迪(高教所)

联系电话:18343223088

电子邮箱:techedu@163.com

附件

1.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3.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4.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5.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6. 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7.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8.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9.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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