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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8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吉林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就业创业师资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促进优质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全省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课题立项以立德树人、工匠精神培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重大理论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新时代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服务大局,为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题原则及申报类别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申报指南”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本单位的实际自选课题研究。课题申报类别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独立高职)、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办高职)、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综合、民办教育研究等领域。

三、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24年度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师学院、成人教育机构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众创空间和行业协会等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支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申报、校企人员联合申报。按照《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研究暂行管 理办法》,对申报者要求如下: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课题。

2.作为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研究课题。

3.正在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同时参与1项其他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作为课题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项其他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1)《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和《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2)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汇总表》PDF扫描件一份;

(3)上述电子版材料每位申报人的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无需上交纸质版材料(如需留存者,另寄)

2.报送时间:

2024年3月25日截止  联系人: 肖童予

五、评审程序

1.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专家函审、专家合议、最终确定等阶段。

六、其他

1.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视部分重点课题推荐至吉林省教育厅职成处,列入2024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并鼓励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课题经费专款专用,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管理,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

2.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研究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度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课题研究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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